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》,拟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新一轮优化调整。
此次调整涉及执行范围、时段划分、尖峰电价、蓄冷电价等多个方面,对企业用电成本、居民用电选择都将产生重要影响。
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时段为(增加12-13点为低谷时段):
高峰时段 10:00-12:00,14:00-19:00;
低谷时段 1:00-8:00,12:00-13:00;
其余时段为平段,峰平谷比价保持现行的1.7:1:0.38不变。
本通知执行时间另行通知,从执行之日起,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,以本通知规定为准。